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 、天津外国语学院 200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1 份;
2 、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4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 TOEFL 成绩、或 GRE 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1 份;
5 、如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本科院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该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
三、申请办法
1 、提交申请材料
1 )有意者请访问天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部主页 http://grad.tjfsu.edu.cn/ ,在招生信息中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 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天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117 号,邮政编码为 300204 。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 、经我校研招办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在 10 月 15 日 来我校参加复试。
3 、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4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由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 、获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天津外国语学院研招办
200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