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调剂考生请注意:以下为有关调剂手续的办理程序。
一、非第一志愿考生欲调剂至我校的:
1、对于拟调剂至我校的考生,需向我校相关学院递交《调剂申请表》,经学院选拔,研究生处审核。确定调剂资格后,由学院通知本人,研究生处将调剂名单录入《研究生复试名单查询系统》。
考生在查询系统中查询确定后,下载相关表格并填写,于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2、确定资格的调剂考生必须在2006年4月10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tjxx/ )登记调剂信息。登陆帐号为网上报名时注册的帐号。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提交以便我校获取考生报考信息,
在规定时间之内未登陆的考生将认定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请考生注意,按时提交。 3、复试后,对于确定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放《商调函》,向其原报考单位调阅相关报考材料及成绩单,请考生协助催要材料,务必请原报考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寄达我校,以便进一步审查,确定录取资格。
4、经调阅考生报考材料,如发现有与考生所提供信息不符者或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至外校:
1、考生经联系协商,由调剂学校确认其调剂资格后参加复试,根据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在复试前不寄送考生报考材料,考生可自行通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tjxx/ ) 上登记调剂信息。参加复试后,如被调剂院校拟录取,再由调剂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我校研究生处寄送(或传真)《商调函》调阅相关材料。传真:022-28118424
2、对于复试后确定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需写出书面《调出申请》,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专业、及本人自愿调剂至(某某院校)等信息后,由本人签字,寄送(或传真)至我校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获得以上两方面材料后,将尽快把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寄至调剂院校。
注:根据规定,复试前一律不再寄送调剂考生相关材料,请谅解,不要来电话催要。
研究生处
2007年4月6日